每天在瀏覽《》時都會看到一個問題,無論是文字作品還是音像作品,都會提到農民種地了幾十年公糧,為什麼沒有養老金?更地說,為什麼沒有“視同繳費”年限?這個問題是一個歷史留問題,在建國初期就埋下的一個矛盾。主要原因是我們國家在1957年11月16日下發《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退休理的暫行規定》時,對農民養老一字未提,也沒有另行再發布專門涉及農民養老的文件,致使在六十六年前工農差距最明顯的現在養老待遇上。當然,工農差別還現在在職期間的報酬、醫療、票證、子接班等方面,世界上稱之為工農剪刀差。弄明白現在農民養老待遇不好是由六十多年前形的,就會一點抱怨。我們國家當前給老年農民發的基礎養老金是不多,即使是這麼,也是改革開放的紅利。如果沒有改革開放,仍然是分文沒有。一旦國家經濟條件好轉,肯定會惠及民生,農民基礎養老金肯定會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