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親侵兒,你能相信嗎?陜西吳某因強罪被判刑7年,而害者竟然是他的親生兒。半年前,兒與男友訂婚,吳某仗著父親的份,帶著一群人到男方家大吃大喝,甚至在喝醉后引發了沖突。兒為了不給男友惹麻煩,只好強行帶著父親回家。然而,萬萬沒有想到,這一回,竟然是踏了萬丈深淵。當晚回家后,父親以兒不聽話為借口,對進行了侮辱和毆打,甚至要求掉子。更可怕的是,在接下來的幾天里,這個禽父親居然兩次強了兒。兒承著這樣的侮辱,曾經想過自殺來結束一切,幸好被及時救了回來。這世界上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怕的呢?明明是應該保護自己的人,卻了傷害自己的加害者。最親近的人,竟然了地獄的惡魔。我想起了另一個公開審判的案件,貴州留守孩欣欣,初二那年,帶著弟弟妹妹去上海找父母。本應是一家團聚的幸福時刻,然而在某個晚上,欣欣在睡夢中驚醒,發現一個男人居然騎在自己上。本能地想要大聲呼救,但是一只手迅速捂住了的。這個男人,竟然是的親生父親,而那只捂住的,是的母親。更令絕的是,第二天母親回復時輕描淡寫地說:“你要用回報爸爸,你妹妹以后也要。”那個暑假,了欣欣一生無法忘記的噩夢。多次遭到父親的侵犯,試圖自殺未遂,離家出走也被迫回來。直到最后,在爺爺和姑姑的幫助下,才將那對禽父母繩之以法。遭侵犯是非常痛苦的,但如果施害者是我們一直信任的人,這種痛苦會加倍地被放大。想象一下,曾經仰慕、信任和依靠的人,突然間變了最痛恨、最恐懼和最可憎的人。沒有人能夠承得住這樣的打擊。然而,據大數據顯示,侵者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們親近的人。比起強,更可怕的是那些被掌權者所施加的侵。在寧夏一所兒園,曾出11名留守孩被老師侵的案件。如果不是兩個孩子口角爭吵,無意中說了:“你跟老師接吻,他還你子,我要告訴你媽媽。”我們還不知道,除了村主任的孫,班上幾乎所有生都無法幸免。在廣東花都,一位媽媽發現9歲兒的上總有污漬,于是帶去檢查,醫生發現遭了侵,并且患有各種婦科炎癥。在母親的追問下,兒說在過去的三年里,旁邊的叔叔5次,其中有3次是在廁所里!還讓看片,并模仿其中的作,他威脅如果把事說出去就會住的!在南京火車站,一個年男子對一名疑似妹妹的小孩進行了猥行為。當眾手進孩的子里,做出猥的作,結果證明兩人是兄妹關系。這些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害者和施害者是親近的關系,而且害者在一定程度上到侵犯者的制約。一些研究者曾經指出,侵犯源于施暴者對于控制和支配的。他們通過暴力將害者變他們掌控的對象,從而獲得權力的快。這種侵被稱為權勢侵,通常發生在權力不平等的關系中。孩子作為一個弱勢群,在長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權勢高于他們的人。家庭關系、年齡差距、社會地位差異、師生關系等,每一個環節都存在“權力不平等”的問題。就像前面提到的幾個案例一樣,父母、老師,還有鄰居家來往親的叔叔、領導……在據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不能說的游戲》中,8歲的孩奧黛特本來是一個快樂的孩子。但某一天,父親的好朋友吉爾伯特叔叔走進了的房間,說要和玩“撓”的游戲,結果把騙進了洗手間,進行了侵犯。吉爾伯特叔叔一直警告,這個游戲不能告訴任何人。于是,這個“游戲”一次又一次地在奧黛特的年里發生。權勢侵犯往往是長期的,而且由于制于人,害者很難逃這種關系。他們很難明確認識和侵犯者之間的邊界,會模糊“傷害”和“”之間的界限,甚至會產生斯德哥爾癥候群:他們覺得自己上了對方。在臺灣的侵小說《房思琪的樂園》中,13歲的思琪長期遭老師李國華的侵犯,為了給自己尋求救贖,強迫自己上了老師。認為,為了自己的人,做任何事都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李國華對的侵犯也是合理的。行被冠以的名義,背后卻染滿了的鮮和淚水。權勢侵對害者的影響也是致命的。“我已經臟了,要想變得干凈太苦了。”“他進來,而我為此道歉。”李國華把思琪帶進臥室的床上,帶進旅館的床上,思琪始終都是順從的。覺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錯。在學校里,李國華是一位備尊敬的老師,當孩遭欺負時,全世界都認為是孩的錯,包括孩自己。到傷害的孩子很容易陷自我污名化,因為社會對于害者存在著一種“完害者”的假設。一旦害者不符合這種假設,就會被認為是自愿的,是自找的。另一方面,害者發現他們曾經依賴的人不可信,無法保護他們甚至給他們傷害。這種打擊對于害者的信任和安全來說,也是致命的。前文提到的被父親侵的孩,無一例外地選擇了自殺來尋求解。而思琪,認為自己“上”了老師,最終為一個神病患者。奧黛特被鄰居叔叔侵后,沉迷于毒品和酒,整天迷迷糊糊,麻痹自己。當痛苦到極致時,自殘或死亡為唯一的解。更可怕的是,遭權勢侵的害者可能還要面對外界的“責問”:“為什麼你不說不?”“你有拼命反抗嗎?”“為什麼發生一次后你們還保持原來的關系?”對于那些長期到侵害的害者來說,這樣的問題是致命的。在臺灣另一部改編自真實故事的電影《不能說的夏天》中,孩白白在遭老師侵后自殘,結果上了新聞。然而,網絡上充斥著對的惡意謾罵和誹謗,聲稱單老師不所以才自殺。甚至連的母親都懷疑是兒主勾引了老師。被老師侵過的孩林奕含在生前說:“我已經沒有活著的覺,有時候我覺得,在很久以前第一次自殺時,我就已經死了。”不管未來看起來有多明,那個傷的孩心只剩下一潭死水。痛苦、自責、罪惡、無助和丑陋將伴隨一生。面對藏在暗的危險,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在許多不幸事件的教訓中,我們發現很多原本以為與我們無關的事,卻時時刻刻發生在我們邊。然而,我們常常忽視它們,漠視它們,自欺欺人地走過去。這種心態一定要改變。就像前文提到的那種“父母侵孩子”的案件,雖然發生的幾率較低,但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事,我們必須明確一點:家庭中的侵事件不是家庭事務,每個人都應該盡力拯救那些可憐的孩子。社會輿論、法律援助……如果有可能,每個人都應該為拯救這些孩子貢獻自己的力量。作為父母,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孩子,最基本的是不要只是看完新聞就罵一下,要了解與兒侵有關的知識。首先,大多數兒侵的犯罪者都是孩子悉的人,尤其是那些權勢侵的案例。他們可能是家庭員、親戚、朋友、教師等孩子經常接到的、有一定權威的人。其次,格乖巧懂事的孩子更容易到侵害。在遇到危險時,這類孩子更不敢反抗,也不敢向父母傾訴。第三,遭侵的兒會表現出一些異常行為。他們可能會出現一些異常癥狀,如抑郁、焦慮、攻擊增強甚至自殘,也可能變得沉默寡言。最后,兒侵的范圍不僅限于強。還包括涉及生接的活,以及展示圖片、拍攝兒照片等非接事件。侵最應該譴責的是侵害者,但從現實和人的角度來看,我們不能把希寄托在罪犯自己有所覺悟上。預防危險的發生,避免侵害的發生,這是必不可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還應該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多參與孩子的生活。許多罪犯會尋找那些較得到父母關、或者父母經常無法照顧到的孩子。13歲之前,父母最好能更多關注孩子的課外活,如果孩子外出旅行,要更多了解旅行的細節。當孩子告訴父母有年人“上了”他們,或者在和年人“談”,父母必須要詳細了解并干預。其次,教育非常重要。不要害和孩子談論,教育也是為了保護孩子。讓孩子知道哪些部位是不可以給別人看、不可以讓別人,如果有人對他們做出這些事,應該告訴父母。告訴孩子,如果有人“強迫”或者“說服”他們給自己看或者這些部位,或者給他們看、讓他們這些部位,一定要拒絕、逃離,并且要告訴父母。一旦發生侵事件,請仔細傾聽害者的傾訴,并認真對待。此外,及時聯系警方、律師和心理治療師,協助害者和家人走出創傷。希大家可以轉發這篇文章,為那些害的孩子們發聲,讓更多的父母、師、教師和專業人士能夠看到它。愿有一天,我們不再為孩子的安全擔憂和恐懼,愿每一個孩子都能平安地長。注: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電影《不能說的夏天》、《不能說的游戲》、《熔爐》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或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