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去拜訪舅舅的經歷讓我印象深刻。那天,父母沒有陪同,只有我、姐姐和弟弟一起去。我們給舅舅包了一個1200元的紅包,給他的兩個小孩每人包了一個600元的紅包。在舅舅家吃午飯的時候,舅舅問我多歲了,我回答說我今年18歲。然后舅舅說,你都年了,有歲錢嗎?我回答說,肯定有啊,我又還沒有工作。舅舅一下子神都變了,他說“這麼大的人還要歲錢,你還真是好意思”。我到非常尷尬,當時以為舅舅是在開玩笑,所以回了一句,等我工作就給他們包歲錢了。后來我姐姐為了化解這尷尬境,就讓我們吃菜,吃完再聊。

吃完飯我們準備回去,然后舅舅就說等一下,我包紅包給你們。我很客套地說了一句“不用不用,你留著給孩子買吃的吧”,舅舅對著我說,不是包給你的,包一個給你弟弟買點零吃。我當時真的怒了,就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對于這件事,我真的無法理解,滿了18就不能有歲錢嗎,這是誰規定的,再說我家長包給我歲錢哪里要到他來說,真的被氣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