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末冬初,西方臻選的封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人們開始討論高仿模仿的究竟是何種行為,而法律專家也對此進行了解讀并披了真相。短視頻賬號西方臻選因與東方甄選名稱相似而一夜之間走紅,但隨即又被封,這一事件引發了關于仿冒侵權的爭論。微博宣稱被投訴而遭到封,但平臺回應卻難以平息熱議,于是法律律師也加了對這一微塵的探討。

在我看來,仿冒行為是不應被容忍的,據法律規定,封是理所當然的。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模仿行為往往會誤導他人,因此需要謹慎對待。商標權益應當到嚴格保護,不得侵犯,否則就是無端的妄。雖然創意是無法被欺詐的,但仿冒行為卻是不被法律所容許的。因此,我們需要警醒于模仿風,同時也要保障知權。然而,網友們對于封的觀點卻存在分歧,有人認為封速度過快,沒有看到侵權行為的證據,而有人則認為平臺應該嚴格管理,只有公平才能得以顯現。

角度來看,仿冒侵權是不能被容忍的,知識產權應當到保護,而模仿誤導則是不可行的。法律的網是嚴的,模仿行為必須慎之又慎,商標侵權必須追究。而從男角度來看,封行為則是合理的,因為模仿行為必須謹慎,知識產權保護必須有力。網紅明星們也應該規范自己的行為,模仿誤導是不可取的。然而,針對此事,觀點不一,各執己見,平臺封難以得出定論。

總的來說,模仿行為是不能無限制的,侵權行徑必須被追究。歡迎大家留言評論,一起探討這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