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碑林法院執行局采取強力措施打擊拒絕執行判決、裁定的犯罪行為,并將史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這一行彰顯了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的重要。這起案件涉及朱某某與史某某、張某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史某某、張某某應向朱某某支付180余萬元的本金和利息。判決生效后,朱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被執行人史某某、張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并凍結了他們的銀行賬戶。此外,還查封了張某某名下的一輛車輛(實際上并未被控制)和史某某名下的一房產(由于候查封而無法置),并傳喚他們到庭履行還款義務。

被執行人史某某在履行了15萬元的還款后聲稱無力繼續履行。然而,在執行調查中,發現史某某使用其父親的份證注冊微信并綁定其父親的銀行卡進行消費,持續了3年之久,消費金額已達110余萬元。據申請執行人朱某某的要求,法院于2023年2月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對史某某進行拘留。在被拘留后,史某某分兩次支付給朱某某50萬元,并與朱某某達和解協議。朱某某隨后向法院申請提前解除對史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然而,史某某再次違反和解協議,拒絕履行剩余的案款。

被執行人史某某的故意匿財產、蓄意逃避法院執行的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執行局打擊拒執犯罪調查室于2023年11月29日將此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容。生效的法律文書必須及時履行。對于那些耍小聰明、匿財產、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必須小心承擔執“刑”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