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查詢個人信息的事件在網絡上廣為流傳,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據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于12月8日發布的通報稱,據輔警管理工作規定,已解除了涉事工作人員張某的勞合同,并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罰。同時,對張某所在部門的負直接管理責任的民警田某進行了責令檢查,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某進行了誡勉。

據網傳的截圖顯示,這位ID為“別 999”的網民疑似是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的一名警務人員,在2023年10月14日發布的一條微博中展示了警務人員的相關工作標識和證件信息。之后,他通過私信威脅某網民,聲稱可以查到對方的個人信息,包括開房記錄等。這名疑似警務人員在涉嫌濫用職權“人”網民后,在7日晚上發布了一條微博進行了道歉,稱不應該為不相識的互聯網明星強出頭,不應該通過私信威脅和恐嚇素人網友等。然而,當記者在8日再次查看時發現,以上微博容均已被刪除。

事件曝后,引起了極大的關注,許多網民紛紛聲援被私信威脅的網民,并對威脅者的份進行了質疑。陜西西安閻良公安局在12月7日深夜發布的通報中表示,針對網傳該局工作人員私信某網民聲稱要查詢其個人信息的況,該局督察部門已經展開了調查。法律專家表示,私自查詢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涉嫌犯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節嚴重的,將會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罰金;節特別嚴重的,將會被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同時,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的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的個人信息。盡管涉事輔警已經到了罰,但該事件仍然引起了公眾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擔憂。

在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泄的風險越來越高,如何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作為執法部門,公安機關應該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而不應該利用職務之便隨意查詢他人的信息。公民們也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隨意個人信息,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此外,如果遇到個人信息被泄況,應該及時向相關部門報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總之,個人信息保護是涉及到公民權益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努力。公安機關應該加強部管理,嚴格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確保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與此同時,公民們也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