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市健橋醫院院長葉有芝被打拐志愿者上正義舉報,指控其長期販賣出生醫學證明。襄警方已經立案偵查,并對葉有芝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出生醫學證明是一個人娩出于母后來到世間的第一個“份證”,上面記載著嬰兒的父母信息、申報戶口地址等重要信息。憑借出生醫學證明,嬰兒可以合法獲得份,并有各項公民權利。因此,出生醫學證明的重要不言而喻。然而,販賣出生醫學證明的危害被人們忽視,其嚴重不僅在于虛構親關系破壞了傳統人倫價值觀,更是涉嫌犯了《刑法》的規定,幫助了拐賣與收買被拐兒的犯罪行為。
據報道的信息分析,本律師認為葉有芝涉嫌立三宗罪。首先,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印制的國家機關證件。葉有芝通過偽造產婦信息和病歷,以高額價格售賣出生醫學證明,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涉嫌立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該罪的最高刑罰為十年有期徒刑。其次,如果人販子從葉有芝購買醫學出生證明,并且葉有芝對此事知,則葉有芝為了拐賣兒罪的幫助犯。拐賣兒罪是我國《刑法》重點打擊的犯罪,最高刑罰為死刑。葉有芝三年來共賣出5000份出生醫學證明的犯罪事實惡劣,導致無數家庭親人失散,因此,葉有芝被判死刑的可能不容忽視。最后,葉有芝向收買方出售出生醫學證明,屬于收買被拐賣兒罪的幫助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數罪并罰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為25年。如果葉有芝被判25年有期徒刑,將面臨家族的徹底毀滅。
本律師預測,葉有芝很有可能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最后,我們必須依法給予葉有芝頂格罰,以徹底消除這種劣跡斑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