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城市的神文明建設水平,杜絕不文明養犬行為的發生,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和諧、健康、有序的城市環境,襄垣縣文明辦發出以下倡議:

1. 養犬要辦證!每戶只允許養一只犬!肩高超過45厘米的犬只被止養

2. 遛犬必須使用1.5米以的牽引繩!犬只的糞便要自覺地清理;

3. 嚴攜帶犬只進公園、河道、商場、人員集區等公共場所;

4. 如有犬吠擾民、飼養大型犬等不法養犬行為,可撥打報警電話110進行舉報;

5. 大型犬、烈犬等養犬必須在12月底前自行送離主城區!市民舉報查實或現場查獲的犬只將被收繳至犬只收容所;

6. 城中村的居民養犬行為必須嚴格遵守院圈養、拴養的規定,嚴犬只出院。

文明養犬是每個市民的責任和義務。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讓我們的城市更加好、宜居。在此,我們呼吁大家從自做起,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為我們的城市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襄垣縣文明辦

2023年11月20日

來源:襄垣縣文明辦

編輯: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