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雜的紛爭中,襄垣縣夏店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董立新總能掌握“線團”,解決矛盾。無論是瑣碎的家務事還是基層問題,他都憑借著親民的智慧,以人、以法育人、以理服人,將矛盾糾紛控制在未訴之前,化解在初生狀態。在群眾心中,他被視為公正無私的“心人”;在同事們眼中,他是默默耕耘的“老黃牛”。他就是襄垣縣夏店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董立新。最近,董立新因其真誠調解糾紛、智慧維護和諧的工作,被司法部表彰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

董立新的調解方法可以稱之為“鄉下鑼鼓鄉下打”,他據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況,采取不同的方式。他會找個凳子坐下來,認真傾聽老百姓的訴說,不僅要講道理,更要講。2015年5月2日,董立新接到了一個棘手的案子,涉及到夏店鎮韓嶺村的一起糾紛。在現場,十余名群眾手持鐵鍬、镢頭,緒激。董立新迅速決斷,大聲向群眾宣布自己是調解員,專門負責理這個問題,并提議坐下來好好解決。盡管群眾們一開始并不聽他的,但董立新為了避免局勢失控,主承擔起責任,鄭重表示吵鬧解決不了問題,大家先回去,只要符合條件,他保證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復。經過一番勸解,局勢終于穩定下來。通過詳細了解雙方和村干部的陳述,董立新逐漸了解到事的來龍去脈。原來,韓嶺村的一條道路坑洼不平,影響到了部分村民通行。8戶村民商量后自行聘請鏟車推平道路,但卻損壞了邢某某的大樹。董立新向大家解釋修路固然是好事,但必須按照規定辦事,也需要商量好賠償問題。最終,在近3個小時的調解下,雙方認識到和為貴的道理,自愿達了樹木賠償協議,并當場付清。

多年來,董立新走遍了夏店鎮的每一個角落,理了無數矛盾糾紛。他用“土辦法”針對每個問題,讓“疑難雜癥”迎刃而解。他堅持依法辦事、規范辦案,將法律知識“送”到每家每戶,增強了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他將維護群眾利益作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積極協助村委會開展各項工作,為鄉村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貢獻自己的力量。

董立新的工作風格果斷堅決,雷厲風行,他保持著力度;在調解工作中,他以和風細雨的方式,傳遞溫暖,解決問題。他將人民群眾的煩心事當作自己的心事。近年來,他參與了夏店鎮多個村莊的搬遷協調工作,也功解決了一起煤礦注漿工程引發的糾紛。他始終堅持以和為貴的原則,保障了群眾的利益,改善了村企關系。

董立新,一位將百姓視為親人,將群眾的訴求當作家事的人民調解員。他用真誠智慧解決糾紛的工作到了全國的認可和表彰。他的工作不僅在于解決問題,更在于增強群眾的法治意識,推社會的和諧穩定。他就是襄垣縣夏店鎮調解員董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