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章:

最近,裕華法院特邀調解員魏勝軍功調解了一起涉及未年人通事故的糾紛案件。當事人為了對他的盡職盡責和高效公正的調解表示謝,送給了魏勝軍一面上書“責任當先 高效調解 熱”的錦旗。這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12月,被告鄧某駕駛小型客車與駕駛電車的劉某軍及原告劉某東發生撞,導致原告劉某東與其父劉某軍傷,兩車不同程度損。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鄧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劉某東與其父劉某軍無責任。被告鄧某所駕駛的小型客車在某保險有限公司投保了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原告劉某東及其監護人劉某軍與被告鄧某、被告某保險份有限公司協商理賠事宜未達共識,于2023年4月訴至裕華法院。裕華法院特邀調解員魏勝軍了解了況,與保險公司代理人進行協商,通過多次電話通耐心做好雙方工作,使雙方逐步小了矛盾意見分歧。保險公司表示愿意支付給原告各項賠償款共計14016元,并承諾在調解書生效后10日一次向原告支付該筆賠償款。這起長達兩年之久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裕華法院將繼續貫徹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在前面的理念,著力開展糾紛訴前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效能,推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快兌現,讓人民群眾真切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