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都,一名男子患病后發現妻子出軌,便立下囑將1千多萬財產留給弟弟。然而,男子去世后,妻子卻宣稱囑無效,要求平分產。此事引發了一場產糾紛,最終由法院做出裁決。

羅先生是一位功的商人,但突如其來的疾病讓他的生活變得一片絕。在病床上,他發現了妻子蘇士與他人有染,這讓他備打擊。為了兒子的未來,他選擇忍,并決定將所有財產留給自己最信任的弟弟。

羅先生去世后,蘇士在理后事時發現了囑,到憤怒和困認為自己作為妻子和母親,有權平分羅先生的產,于是將小叔子告上法庭。

在庭審中,小叔子出示了醫療記錄和囑公證書等證據,證明了羅先生在立囑時備完全行為能力,且囑符合法律要求。最終,法院認定囑有效,駁回了蘇士的訴求。這意味著羅先生的愿得到了尊重,其個人財產由弟弟繼承。

這個案例反映了囑制定、財產分配和家庭關系等方面的問題。在理這類問題時,法律規定和證據至關重要。同時,家庭員之間的通和理解也不容忽視,以避免類似的糾紛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