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有一個朋友親經歷了被所謂的人投資忽悠的遭遇。這個故事驗證了一句話:當你想要從別人那里獲得回報時,很可能最終得到的只是失去本金。據說,半年多過去了,他的投資并沒有帶來任何回報,回報這個詞已經變得遙不可及。相反,他面臨的是一個“老板”拖欠還款的局面,無奈之下,他只能一拖再拖。這種令人又氣又急的緒讓人到誠信的缺失是多麼令人痛心!

實際上,投資理財是有前提和條件的,但有些人卻將投資者當了“傻瓜”,對待他們漫不經心。也許,他們的公司在外招商引資風生水起,生活得滋潤而奢華,而你卻與這一切毫無關系。然而,一旦你追問還款的事,這些人就會變得支支吾吾、語無倫次,甚至不屑理睬你。幸好,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即使掉進了陷阱,也有辦法找回公道;即使有人不誠實不講信用,也會到“裁判”的制裁。

個人認為,這些無良的“商人”和人們缺乏敬畏心,對待他們的投資者沒有恩之心。他們只看重自己的利益,忽略了與投資者之間的契約關系。或許,他們從中獲得了一些暫時的利益,但他們失去的卻是更為寶貴的信任和聲譽。值得我們深思的是,為什麼敬畏和恩如此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