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江市檢察院的依法監督下,江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對江潤公司與北德鳴公司以虛假訴訟方式騙取的判決予以改判,并對兩家公司分別以75萬元罰款。案涉房屋重新回到實際債權人南通公司手中。南通公司負責人朱某對此表示,謝檢察機關查明真相,否則公司將會白白吃虧。
案是這樣的:南通公司承接江潤公司開發的月季園房地產項目。因江潤公司拖欠工程款1億余元,南通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保全該項目一期、二期尚未賣出的48套房。然而,南通公司突然得知案涉48套房優先償權被北德鳴公司獲得。北德鳴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違約金,并對案涉48套房的折價、拍賣所得款有優先償權。雖然兩家公司都是月季園項目的施工方,但依據法律相關規定,北德鳴公司有建筑工程價款的優先償權。
南通公司向江市檢察院申請監督,檢察發現南通公司起訴后,北德鳴公司也突然起訴江潤公司拖欠工程款,且案值正好與48套房屋的市場價差不多。經過進一步調查,辦案團隊發現江潤公司與北德鳴公司合謀虛增工程量,夸大未付款金額,利用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償權奪回已被南通公司保全的48套房屋,兩家公司的行為系虛假訴訟。
最終,江市法院改判江潤公司支付北德鳴公司工程款134萬元,對兩家公司分別以75萬元罰款。
這起案件揭示了建設工程領域的違規象,對此,江市檢察院向相關部門制發了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全市嚴厲打擊建筑工程違法行為,對全市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
總之,這起案件的審理揭了建設工程領域的違規象,也為未來的整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借鑒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