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8日舉行了“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的一審公開庭審,節奏張,氣氛凝重。這場腥沖突由瓜農王武引發,它像一把刀刺破了庭審的迷霧。被告因神分裂癥缺席庭審。這起案件涉及家屬索賠、被告神病、正當防衛與故意殺人等爭議。原本平凡的蘭州街頭攤位,在2018年7月18日變了腥案件現場。甘肅白銀的瓜農王文和王武兄弟在市區售賣西瓜時與十余名城管隊員發生了激烈沖突,導致一名城管隊員死亡,兩人重傷,瓜攤為罪案現場。公訴人指控,王武持鐵錘追打城管隊員,捅刺死者十余刀。然而,案發時王武患有神分裂癥,庭審的焦點問題立即浮現:王武的行為是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案發時他是否備刑事責任能力?庭審中,被告的神狀況為爭議焦點。指控方認為,王武在作案時是“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神病人”,可以從輕或減輕罰。但辯護律師則辯稱,王氏兄弟在極危險的境下,王武是在被按倒在地毆打的況下,拿刀捅刺被害人,屬于正當防衛。辯護律師提到,案發后,王武曾在看守所里做出一系列荒唐的行為,聲稱自己已婚有四個孩子,認為這證明他分不清現實和幻想。這一點為爭議焦點,關乎他的刑事責任能力。王武的神狀況飽爭議,主要因為三次神鑒定結論不一。前兩次認為他完全備刑事責任能力,第三次則認為他有限刑事責任能力。這三次神鑒定為庭審上的關鍵證據,指控方傾向于第三次鑒定結果,辯護方則提出質疑。這使得庭審的現場如同一場關于真相的較量,每一次鑒定都影響著案的走向。除了刑事責任,庭審還涉及到附帶民事訴訟。三名害人的家屬共計向瓜農父子三人索賠約232萬元。此刻,法庭為家屬們守候公正判決的地方。盡管被告缺席,但爭議不斷。被告辯護人提出,王文和其父與害人死傷無關,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辯稱害人一方挑起沖突,存在過錯,因此,害人也需承擔責任。庭審現場的爭論激烈,緒復雜。關于王武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法庭外爭論不斷。庭審結束后,法將擇日宣判。這起“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讓人深思,腥沖突背后到底是怎樣的紛爭?在爭議的迷霧中,庭審終結,但真相何在?這是一個牽扯人命、牽家庭的案件,它的結局將影響著每個關注者對正義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