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備關注的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中,王武故意殺人案及附帶民事訴訟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的報道,由于王武患有神疾病,他沒有出庭。庭審中,控辯雙方均無異議地認定王武打人、捅人的事實。然而,對于事的起因,辯方認為是城管方挾私報復所致。關于王武在案發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公訴機關認為他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而辯護人則認為他無刑事責任能力。法院并未當庭宣判。

該案發生于2018年7月18日,當時瓜農王文和弟弟王武與城管發生肢沖突,導致城管1人死亡,2人傷。隨后,王文和王武被警方刑拘。2019年8月,蘭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氏兄弟提起公訴。然而,由于王武患有神分裂癥且于發病期,無法接審判,蘭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中止了對他的審理。2023年4月7日,王文的故意殺人案一審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事發前一晚,王文和王武與城管發生沖突。案發后,王文和王武的家屬認為,城管并非來執法,而是來報復。蘭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當晚城管曾警告驅離王文、王武等人在小區門前占道售賣西瓜的行為,但他們并未停止經營。次日,城管再次巡查時,雙方發生爭執。期間,王武對城管人員進行了拳打,并被報警。警方要求雙方次日前往派出所理,但王武等人未前往。事發當日,城管前往王文和王武售賣西瓜的地點,進行收繳,雙方發生沖突。王武持鐵錘襲擊城管,而王文對城管進行毆打。最終,王武持刀刺傷城管人員,導致一人死亡,多人傷。

庭審中,王文的行為是否屬于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為焦點。王文的家屬表示,在起訴書中并未看到城管在案發前前往派出所的相關記錄。另外,案發地點屬于村道路,不在城管的管理范圍之。辯護律師以正當防衛為王文作了無罪辯護,認為王文是在被城管圍毆后進行反抗,無法預見弟弟王武的行為,也無法控制。目前,王文已被取保候審。

此案由于案復雜和疫等原因,直到2021年9月才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據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于2022年12月出的鑒定意見通知書,王武患有神分裂癥,目前于發病期,評定為無審能力。因此,蘭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中止了對王武的審理。2023年4月7日,王文的故意殺人案一審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王文放任弟弟王武的暴力行為,與其一起毆打城管人員,構共同故意殺人。而辯護方認為,王文是在被城管毆打后進行正當防衛,無需承擔王武防衛過當的責任。

目前,此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