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蘇州高架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百車追尾通事故,導致9人傷。這起事故引發了人們對于法律責任和后果的關注。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事故責任應由警部門進行認定。在多車追尾事故中,每輛車的責任都會被依法劃分。一般來說,最前方無責車輛無需承擔責任,而后續車輛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駕駛員可能需要通過保險公司對傷者進行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神損害金等各類經濟損失的賠償。

此外,若事故導致重傷或死亡,并且肇事方存在嚴重違章行為,如酒駕、毒駕、超速駕駛等,則可能犯刑法,構通肇事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駕駛員還可能面臨駕駛證扣分、暫扣或吊銷駕照、罰款等行政罰。在大規模通事故中,相關部門也可能需要審視道路設計、通安全設施、通管理是否存在疏,以決定是否需要追究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失職責任。

害者有權申請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同時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進行賠付。綜上所述,對于如此嚴重的通事故,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賠償、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等多個層面。法律責任需結合實際況及警部門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