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的陸經歷頗為坎坷。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兒子,如今只有一個孫相伴。最近,蘇州地區進行大規模拆遷,陸得到三套房子作為補償。通常況下,這些房產原本可以出租,為的晚年生活提供經濟保障。然而,卻決定將這三套房子全部過戶給了孫。孫收到房產后卻顯得冷漠無,拒絕出租其中一套房產。在法庭上,老淚眼婆娑地陳述了整個事經過,希能夠撤銷對孫的房產贈與。而孫則堅稱房子已過戶給有出租和轉賣的權利。最終,法院裁定撤銷房產贈與,三套房子歸還給了陸。裁決中認為,盡管將房產贈予孫,但后者也有贍養的責任。孫未盡到應盡義務,違背了傳統德和社會道德。這一裁決引發了廣泛爭議。一些人認為法院的決定合理,因為孫并未盡到應盡的贍養義務,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一結果可能剝奪了孫的合法權益。整個事件引發了社會對產和贍養義務的深思考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