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藍田法院藍關法庭庭長胡煒率領書記員到訪藍田縣三里鎮某村村委會,向村干部提供了一份心制作的特殊禮——司法建議。今年上半年,藍關法庭審結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案,該案揭示了該村各個村民小組在土地承包合同簽訂中存在的一些共問題,例如合同簽訂程序違反民主議定原則、合同容簡陋以及村組干部財務管理不規范等。針對這些問題,藍關法庭特地制作了一份司法建議,從法律角度提出了應對方案。

首先,司法建議提出應提高法律意識,嚴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的簽訂程序,遵守民主議定原則。凡事涉及群眾集利益的事項必須經過相關會議討論通過后再進行。其次,簽訂合同時應盡可能細化完備,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事項,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即使產生糾紛,也應有章可循,有明確的解決方案,以避免雙方爭端加劇。最后,應嚴格村組財務管理,特別是對離任的村組干部的財務資料保管和接等相關制度應不斷建立完善,維護集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在座談會上,村上干部對法提出的建議表示非常謝,認為建議指出的問題非常準確,提出的方案有針對和可行,對推進農村土地承包工作有重要指導意義。他們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會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辦事,規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嚴格村組財務管理,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活正常有序開展,避免新的糾紛產生,促進農村集經濟組織的穩步發展和基層社會的和諧安定。抓前端、治未病,從源頭上提建議、重規范是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治本之策。藍田法院將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積極履職、主作為,推訴源治理工作不斷深開展,為藍田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