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華市公安局玉泉派出所為深推進平安建設,學習和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結合轄區旅游秩序、治安狀況、各類矛盾糾紛等特點,采取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探索并完善了“1+3+N”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法,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到了轄區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據該模式,派出所設立了一個專門的辦公室作為“調解室”,并調了三名工作經驗富、善于做群眾工作的老同志充實到調解室。調解工作中,采取了聞問切、對癥下藥、良言勸世、準調解、集會診、一錘定音、防止反彈等七步工作法,注重以化人、以理服人、公道正義的指導理念,找到最合適的解決方案,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

此外,依托游客中心警務室和村社警務室,建立了三級調解網,強化對110報警和自主排查發現的各類矛盾糾紛的快速響應和前端置。一級調解由警務室民警和當日值班民警負責,對簡易矛盾糾紛進行就近解決、上門解決、現場解決。對于無法即時解決的矛盾糾紛,轉派出所啟二級調解網,由調解室老民警、責任區民警組的調解小組進行所調解。當一級和二級調解均無法解決且可能引發更大社會矛盾患的糾紛時,啟三級調解,調解小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專業調

除此之外,還組建了多個調解小組,由責任區民警、鎮司法所調解員、轄區社區和行政村干部以及調解委員會員組,共同參與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他們致力于在轄區范圍解決問題,遵循“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的原則,心化解群眾利益問題。

自2022年開始實施“1+3+N”多元化調解模式以來,玉泉派出所共接群眾法律咨詢60余人次,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80余起,功率為98.5%,群眾滿意率為100%。下一步,玉泉派出所全民警將踐行“矛盾不上、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理念,努力學習和積極探索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為轄區的平安建設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