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就業困難人員融就業市場,菏澤市定陶區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人社規〔2021〕5號)文件以及《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菏澤市城鄉公益崗位擴容提質行方案〉的通知》(菏政辦字〔2022〕1號)文件和《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菏澤市定陶區城鄉公益崗位擴容提質行方案〉的通知》(菏定政辦字〔2022〕4號)文件的規定,現面向全區公開招聘部分就業困難人員,讓他們從事輔助、臨時、非營利的公益崗位。

本次招聘計劃招聘72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為面向市場和群眾服務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的臨時、輔助公益崗位(崗位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需要備以下條件: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品行端正。2.定陶區戶籍人員或在定陶區長期居住的人員,在法定勞年齡,有勞能力和就業愿,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失業登記,并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且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得報名和應聘。

報名時需要攜帶個人二代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材料,并填寫《菏澤市定陶區城鎮公益崗位招聘報名表》和《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并提供個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片2張。尚未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擬報名人員還需要攜帶戶口本、份證、畢業證到定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廳進行失業登記和認定。

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時間為上午8:30-12:00和下午14:00-17:30。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參加民主評議的范圍為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各用人單位將對他們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過程中會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單位條件的前提下,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

每個人只能報一個崗位,用人單位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方可進考察程序。對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人員,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招聘程序將據公益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和就業困難人員申請況進行,合格的考察人員如果未能功應聘初次申請的崗位,可以在其他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重新申請。對于未能功應聘申請崗位又無意愿應聘其他空缺崗位的人員,將視為自放棄聘用資格。符合條件的擬聘用人員將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于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公益崗位補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聘用人員在工作期的工資待遇不低于菏澤市最低工資標準。

其他說明包括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核的重要、公益崗位的臨時就業質、公益崗位勞務協議的特殊況以及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等。各用人單位負責對城鎮公益崗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和績效考核等。如有人員退出崗位,用人單位負責報送人社部門減員。

如有監督需求,可撥打菏澤市定陶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的監督電話:0530-2212296。

附件1為2023年菏澤市定陶區城鎮公益崗位招用計劃一覽表,附件2為菏澤市定陶區城鎮公益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3為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

以上信息由菏澤市定陶區城鄉公益崗位擴容提質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于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