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范蠡救子的故事:范蠡次子在楚國違法,范蠡令其長子去楚國求其舊友搭救,其舊友答應相救,后來楚國頒布法令大赦天下。范蠡長子聽說后,認為其弟能有幸免于一死,是恰逢國君要大赦所致,與其父舊友無關。遂來到府上提及此事,并收回所送的財!范蠡舊友心生不滿,不幾日范蠡次子被殺,然后,楚國才出布告大赦天下,范蠡次子卻死在了大赦之前!之所以事如此發展,蓋皆因范蠡舊友使然!

我提及此典故要說的是,對于一些有大能量的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他是有能力改變政令和法律的!這樣既達到了目的,又無需為了辦某事上下其手犯司法或制度落人口實,為事后自己的境而擔心!

現在有一位代表提出了一個有關違法分子子職業限制的提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絕大多數百姓并不支持此提案,認為這種況下應該對違法人員的子有所限制。

我認為,這位代表在提出這個提案時沒有做民意調查。他之所以提出此提案除了突然想到外,也有可能是被一些人利用的結果。或許有人在他耳邊敲邊鼓,刻意提及此事,從側面引起了他的思考,促了這一提案的形。而想要這個提案獲得審議的就是那些違法紀的人!

這其實就是現實版的“范蠡救子”,提出提案的就是“范蠡的舊友”。如果這個提案通過,最獲益的是那些因為違法紀蹲監坐獄的貪污吏!他們雖然違法被判刑獄,但他們在場的人脈、商場的狐朋狗友尚在,只需在被抓后扛下所有罪責,那麼到他庇護的”朋黨們”怎麼能不照顧他的子呢!

法律只需要公正公平,人人平等就夠了。到父母的影響不能說咎由自取,也是父母使然。那些貧窮人家的孩子也沒有抱怨,也沒有放棄,沒有覺得不公平,更沒有人為自己請命說什麼:孩子到父母的影響,站在司法的角度這有失公允。同樣是父母影響,為什麼違法紀分子的孩子僅僅是某些崗位不被錄用就哭天抹淚、屈喊冤呢?足見這些人的能量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