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了三起舉報事件,都出現了舉報人遭打擊而被舉報人卻毫發無損的況。第一起是河北遷西縣馬樹山舉報了縣委書記李貴富和組織部長鄭艷華,結果卻被公安局抓了,被檢察院逮捕起訴,說他有罪。盡管事后糾正了,但是仍然給馬樹山帶來了打擊。第二起是山西省文水縣子李彩霞舉報退休局長高慶由企業出錢退贓的事,而由于李彩霞砸了一個門,定損1805元,卻被公安局網上追逃。而退休局長高慶卻沒有到任何影響。第三起是安徽省碭山縣農機局退休職工李平舉報該局局長王超的經濟問題,結果李平一家三口人被刑拘被起訴,盡管最后罪名不立,但是還是給人們帶來了恐慌。從這些事件來看,社會地位低的人舉報員的風險越大。員要麼利用自己的權力要麼利用自己的人脈打擊舉報人,而負有直接責任的紀委監委也采取隔岸觀火,不去手。要麼紀委監委里面也可能有鬼,他們通風報信,他們積極的充當腐敗分子的保護傘。舉報有風險,舉報需謹慎,要找對時機,否則腐敗分子們織的網會直接向你撲來。這些事件彰顯了社會的不公和員的不法行為,需要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