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有效穩控金融秩序、凈化信用環境、優化營商環境,3月22日,興隆法院執行局在興隆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配合下,繼續開展了針對金融案件的“清晨執行”專項行。此次行中,興隆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清收一隊隊長石連君及清收二隊隊長彭宇偉等人參加了行

在行當天凌晨5點40分,執行局全干警整裝待發,兵分三路,分別由黨組員常江與執行局長劉偉和執行局副局長管長民帶隊,奔向八卦嶺鎮及掛蘭峪鎮。在這次行中,他們主要對興隆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劉某某等3人借款合同一案展開了執行工作。據之前的和解協議,劉某某等人應該給付興隆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10萬元及利息,但他們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

在此次行中,執行干警功將被執行人劉某某從八卦嶺鄉傳喚至執行局,并最終通過明法析理,劉某某共還款6.4萬元。此次行共傳喚了21人,執行完畢5件,和解16件,執行到位37.47萬元。這次行對拖欠興隆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對“老賴戶”們進行了強制催收,展現了嚴厲的規范和懲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