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今年已經六十多歲了。我的兒子李小明結婚十年了,他的妻子李紅一直對我很好,但是我發現并不領經常挑我的病,并且訓斥我。看著兒媳這樣對待我,我心里非常難過,于是決定離開他們家,跟隨我的老伴去城里生活。

有一天,我在廚房里洗碗時不小心摔碎了一個玻璃碗,兒媳走進來看見后當場怒罵我。我只能低頭認錯,默默地掃起碗片。那晚,我紅著眼睛對我的老伴說,我們應該離開孩子家,去城里晚年。于是,我們悄悄地搬出了兒子的家。但是沒想到,我們離開家幾天后,兒媳突然打來電話,焦急地說想我們了,讓我們趕回家。我到意外,但也到安心。

我們收拾行裝,悄悄搬回了兒子的家。從那以后,我們的關系變得更加融洽。我能到兒媳對我的關心,照顧我的起居生活,讓我到非常。慢慢地,我開始看到兒媳的良苦用心,其實是為了讓我過得更好。我不該誤會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和兒媳的關系越發融洽。邀請我到花園里曬太、一起做針線活兒。我們的關系變得更加親,我對兒媳的激之油然而生。

現在,每當過生日時,兒們都會準時送上祝福和禮,與我一起回顧這奇妙的人生。我常想,能與兒和解,看長,并在余生的照顧,這是我之前不曾奢的。人生在世,能與親人和睦相,是我收獲的最大福分。每當我看到兒親切的笑臉,都會從心底生出激。書籍說,春去秋來,四季更迭。但有些東西永遠不會改變,那就是我對兒的,和對我的孝心。這份親將延綿比春秋更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