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發生爭執時,雙方都應該有責任,因為"一個掌拍不響"。所以,當發生爭執時,首先要檢查自己是否存在某些原因。如果責任確實屬于對方,我們也必須要有忍讓的態度。我們應該細心而真誠地與對方通,用和理來影響對方,而不是執著于自己的理念。其次,如果爭執是關乎原則的問題,我們可以適當地進行冷理,將問題放一放。急于求只會導致事倍功半。在理爭執時,我們不能將對方向絕路,否則矛盾只會越來越深。最后,與他人發生爭執時,我們必須以真誠和善意的態度進行耐心的通,運用生活中的技巧來理復雜的問題。

總而言之,一個人是否能夠妥善理與他人的爭執,反映了他的素質和智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