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鞏義發生了一起讓人震驚的事件,一名聾啞孩想要與的男友結婚,但卻在當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時遭到拒絕。民政局表示,結婚登記規范要求當事人需要自主表達結婚的意愿,而孩由于沒有上過聾啞學校,不會手語和表達,因此被建議學習后再來辦理。這一事件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聾啞孩的家人表示,他們一直支持兒與男友結婚,而且雙方父母也都同意他們的婚事。為此,他們拍攝了結婚照片,希能夠順利領取結婚證。然而,到了民政局卻遭到了拒絕。王阿姨拿出兒子的結婚照片表示,兒子和孩一直很相,并且他們都想要一起走進婚姻的殿堂。聾啞孩的母親也表達了自己的意愿,支持兒與王阿姨兒子結婚。然而,由于孩不會寫字和表達,無法自主表達結婚的意愿,導致在民政局的登記過程中阻。
鞏義民政局工作人員解釋稱,結婚登記規范要求當事人自愿表達結婚的意愿,但由于孩沒有上過聾啞學校,不會手語和表達,因此被建議學習后再來辦理結婚登記。同時,民政局也表示會盡量簡化程序。這一事件引發了對聾啞人士與婚姻權利的關注。
聾啞人士與其他人一樣,也應當有平等的結婚權利。然而,如何在實踐中尊重其特殊份和通方式,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對于聾啞人士來說,可能需要尋找一種適合他們的能夠有效表達意愿的方式。同時,社會應該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幫助,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實現平等的婚姻權利。
對于這位聾啞孩和的家人來說,他們希能夠順利辦理結婚登記,得到他們應有的幸福與尊重。同時,這個事件也提醒我們,我們需要更加關注聾啞人士的需求,為他們提供一個平等的社會環境。希社會能夠給予聾啞人士更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