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近年來,“7天試崗期”這一職場現象正逐漸泛濫,不求職者在面試過程中遇到了這一條款。以我個人為例,十多年前,我曾在都一家公司面試一技崗位,談妥職條件后,被告知有7天的試崗期,不通過就沒有工資。我覺得這非常不合理,所以吃過午飯就離開了那家公司。然而,最近我發現這種況再次出現,朋友們也紛紛遭遇到“7天試崗期”。這讓我開始思考,為何職場霸王條款頻現?我上網搜索了一下,發現有很多人在咨詢這種條款的合法

在我看來,“7天試崗期”不合理,甚至違法。只要和單位簽署了勞合同,無論工作多久,都應該按照合同條款支付勞報酬。如果遇到試崗期后被辭退且不給薪酬,可以通過支付寶投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只需四個簡單的步驟:打開支付寶,在市民中心找到辦事大廳,再菜單選擇投訴與建議,最后進欠薪線索反映,按照提示提資料即可。等待理結果后,就能追回七天的薪酬。

那麼,為何會出現職場霸王條款頻現的現象呢?原因可以總結為兩點。首先,當前就業形勢不好,崗位供給不足,導致企業老板們變本加厲地榨員工。求職者為了生計,不得不忍氣吞聲。大多數人在遇到這種況時,往往選擇認栽,不愿為了一點點賠償費而耗費時間和力。這也助長了用人單位的不正之風。其次,求職者之間的競爭激烈,使得一些用人單位開始從中獲利。他們削減薪資福利,增加工作強度和員工力,以獲取更高的利潤和效益。然而,這種短視的做法不僅傷害了員工的權益,也破壞了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長期合作關系,給企業的聲譽和穩定帶來了負面影響。

工作本應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但現實卻是人們不得不為了生活而工作。崗位供給的不足導致了職場霸王條款的頻繁出現,使得工作與生活之間的平衡嚴重失調。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采取行,找到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點。同時,社會各界也需要共同努力,提供更好的就業環境和機會,實現工作和生活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