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公司的斗爭中,被迫離職并不一定就是員工的錯。董宇輝的經歷證明了,撕破臉之后仍然可以繼續留在公司。他的戰斗已經告一段落,而我的斗爭卻還在繼續。雖然他只是面對“小孫”和“小編”,而我則面對著“遞刀人”。但是,他的勝利給了我繼續斗爭的勇氣。

在這場風波中,董宇輝被頂頭上司針對打、被孤立排,當眾拆臺,但他仍然屹立不倒。更重要的是,他不喜歡和人有激烈的緒對抗,但卻在黑暗時刻扛過了,贏得了曙。這種正能量和積極向上的價值觀,讓年輕人為之喜歡。

和董宇輝一樣,我曾經不喜歡和人有激烈的緒對抗,但現在我已經忍無可忍,徹底撕破臉。雖然我還沒有公開化,但我的“小孫”卻在囂著要把事態公開化,以達到最終迫我離職的目的。然而,他不知道,一旦遮布被扯下,誰丑誰尷尬。

我希我的斗爭經驗能驗證一件事:雙方撕破臉了,仍然可以繼續留在公司。即使我的合同到期,如果能夠功續簽,那就是功;否則,堅持到合同到期也算是一種失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黑暗雖然存在,但只要我們面向,黑暗就會被拋在我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