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代就聽說過“職場如戰場”,當時以為是戲言,但親經歷過職場的毒打后才知道,職場就是戰場,人的一生,大半時間在職場中度過,了解些職場生存之道,才能愉快的工作和生活。
為什麼說三十六計,守為上計?
領導把你往死里整,目的就是迫你自離職,如果你此時采用“走為上計”的策略的話,那不就正中敵人下懷了嗎?所以“走”絕對不是上計。我在私企和國企都呆過,都經歷過領導迫離職,他們之所以不走正常程序,可能是私企不想出賠償金,而國企是沒有辦法開除員工,我說的沒辦法是指沒辦法開除不犯大錯的員工。
不管是國企還是私企,迫員工離職的行為大同小異,針對這種況,我們既不能一走了之,也不能坐以待斃,堅守的同時,要注意收集領導迫你離職的證據,這樣進可攻、退可守。“攻”是指給公司發“被迫解除勞合同通知”,“守”是指繼續堅守崗位,不離職,他們也無可奈何,目前我就是還在堅守中。
什麼況下才是“走為上計”?
如果你能找到更好的去,那麼此時才是“走為上計”。此時不要再與小人糾纏,自有人會替你收拾他們,但要謹防“更好的去”是個坑,有人就遇到過這種坑了。去年我那小人領導就用過這損招,問我當初是怎麼找到現在的工作的,跟我說要不要幫忙推薦工作,說什麼只要能力可以,不管到哪都可以拿高薪,不一定要在國企。還好我提前知道有這種損招,所以沒有上當,完全不搭理他,否則如果一旦接他的“好意”,那就上當了。所以在找更好的去時,一定要亮眼睛。
35歲以前,不管有沒有更好的去,都可以“走為上計”,因為年輕,再就業并不難,不用把時間耗在與小人的斗爭中。寫在最后我在35歲以前都是辭,但現在年過40,如果失業后就沒有信心能再找到更好的工作了,所以在遇到領導往死里整時,堅決與小人領導死磕到底。
如果是你,且年過40,你會怎樣選擇呢?是“走為上計”,還是“守為上計”?歡迎一起通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