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來住的房子位于一個老舊小區,前年就有一伙人上門調查加裝電梯的事。但整上大家都不同意。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一樓的住戶不同意。盡管我住在5樓,但我也不同意。因為這個小區的院子本來就很小,當初設計時就是為了方便騎自行車上下班的生活,本沒有考慮加裝電梯這個問題。如果要改造,就會變得七八糟,進不來出不去,太難看了。而且盡管現在進出很不方便,但至還可以停放幾輛車,一旦加裝了電梯,車該停哪里呢?難道放在天上嗎?有了這項,沒了那項,不如不加裝電梯,至外觀會好看一些,空間也會更大一些。對于那些年紀大了不想爬樓梯而希有電梯的人,他們可以賣掉這里的房子,換一個有電梯的房子,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我看到有的地方出臺了加裝電梯的規定,我開始擔心我們這里是不是也會出現類似的規定。因為這些規定說只要2樓以上的住戶同意了,即使是80%以上的人同意了,政府就可以批準了。一樓的住戶不同意也得同意,而且甚至沒有任何補償。我不要問,這是什麼邏輯?這是仁政嗎?這就相當于多數人搶劫欺負數人,無論從上還是從文明的角度來看都是不合理的。文明的法規應該是讓那些最弱勢的人也不應該吃虧,也應該到公平公正。在不斷強調民主化和法制化的今天,竟然還出臺這樣的規定,真不知道該打擊誰的臉。

如果要通過這種規定,是不是相當于強制拆遷呢?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所謂的發展,不顧老百姓的利益,以規定的形式公然欺負數人。在當今文明社會,這是怎麼說得過去的呢?這和強買強賣有什麼區別呢?

我的個人看法是,對于這些老舊小區,如果能加裝的都同意了再加裝,如果不能加裝的,還是不要加裝的好。就算只有一戶不同意,也不能強行加裝,應該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