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今天老公又要加班。我看他五點都還沒給我發消息以為今天不加班了,但是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問他跟他確認一下。結果他說他要加,而且本周都要加。周一早上我上班的時候為了下班就有飯吃,我就用電飯煲預約了米飯。結果當天下午他告訴我他要加班,我就吃了一點點,就把剩下的米飯放冰箱了。心想著第二天吃也行。昨天,又是快要下班的時候,他又告訴我,他要加班。我都想冒火了。他說他也沒辦法,他也是被臨時通知的。然后我回家就炒了個素菜,吃了一點點米飯,還剩下了許多。心想著,不管怎麼樣,今天應該不會加班了吧,可以把米飯吃完了。否則放了三天的米飯就只能扔了。結果他告訴我他今天還要加班,而且本周一直都要加班的。

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們是個三口之家,租了房子在兒子學校附近陪讀。兒子在上初中,他是在學校吃晚飯。我老公也不回家吃飯的話,就我一個人吃。看來以后我也不用做晚飯了。老公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經常都是領導臨時通知,說加就加,不能提前安排。我們租房的地方,是停車位超級張的片區,就算是這里的業主,如果回來晚了都沒有位置停。所以自從陪讀以后,我老公都是坐公共通回家。但是如果遇到加班就不好說了,公共通已經沒有了。他就只能打車,一次需要60多元。這個星期加上今天已經打了三次車了,而且他說這個星期都會加班。是打車費就要花300元。我心里不舒服,我說這個錢你應該讓你們公司給你報銷了。可是他從來沒有報過。

去年有一段時間也是,他工作特別忙,加班到特別晚。我也很心疼。本來睡眠時間就不夠,加班都要加到晚上12甚至1點,等回到家都晚上2點過了,然后第二天早上6點鐘就要起床。所以有兩次我就跟他說,你別回來了,就在公司附近住個賓館吧。這樣可以節約起碼兩個小時的時間。讓他多休息休息。可是為了家庭和睦,也不能老是這樣。所以也只能打車回來了,貴點就貴點吧。打工人的生活真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