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遷西退休干部馬樹山舉報縣委書記,檢方撤訴,國家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近日,遷西退休干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縣委書記而被指控犯誣告陷害罪、誹謗罪,然而經過經濟觀察網報道后引發了熱議。不久之后,當地檢方撤回了起訴,并且法院準許了馬樹山的取保決定。這一消息讓人松了一口氣,但沒想到的是,國家賠償責任問題也隨之而來。

因為撤訴的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這表明馬樹山老人并沒有犯罪,或者說他的行為并不構犯罪,是辦案機關的錯誤。因此,他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是,雖然他現在無罪釋放,但他在看守所被羈押了一段時間,因此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接下來產生的問題是,誰來承擔國家賠償責任?據法律規定,最后一個侵權的機關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而在這個案件中,依然是檢方。因為盡管案件已經進審判階段,但法院并沒有做出有罪判決,所以侵權責任并沒有轉嫁給法院。

這個案件的立案和起訴都非常迅速,經濟觀察網報道后,檢方就在15日撤訴了,這個速度讓很多人覺得有些匪夷所思。有人認為這是報道所帶來的力,但實際上,歸結底,還是案件本存在問題,才會出現如此快速的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