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慶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一位69歲的老太太在警察執法抓捕家人時緒激,持刀要砍民警,結果警察慌忙中開槍擊中老太太,最終導致因傷勢過重不治亡。這一事件在網上引起了廣泛關注,人們對此持不同觀點:有人認為民警是在自衛反擊,沒有責任;而另一些人認為一個快70歲的老人很難構威脅,而且的行為并非預謀殺人,民警過度使用槍支,應該承擔一定責任。同時,一些專家表示,在我國群眾普遍沒有槍械的況下,民警在執法過程中不應輕易使用槍支,即便使用也要確保嫌疑人的生命安全。
然而,這對于民警們來說確實很難辦到。在混和危險的況下,他們既要保護自己的安全,又要確保嫌疑人不重傷,這是非常困難的。一些專家建議,我國可以考慮生產配備歐電擊槍,以在抓捕嫌疑人時應對對方不配合的況。電擊槍利用彈針頭高放電的原理,可以瞬間讓人失去行和意識,同時不會造生命危險,非常適合用于抓捕并非窮兇極惡的罪犯。
據數據顯示,電擊槍可以在0.6秒擊中5米的或人類,并釋放5萬伏特的電,使人立即失去任何行能力。然而,電流并不強,不會導致人死亡,因此可以作為控制和抓捕犯罪分子的利。目前,國的電擊槍售價約為400元左右,而國產后預計價格會更低。警察配備電擊槍后,也不再擔心槍支丟失會造嚴重后果,這對于社會安全來說是非常有利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