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證券易委員會(SEC)對埃隆-馬斯克(Elon Musk)進行的調查中,舊金山一名聯邦法表示,馬斯克應就其去年以440億元收購Twitter公司之前購買該公司票一事作證。盡管馬斯克抱怨該機構對他進行擾,但法勞雷爾-比勒(Laurel Beeler)在周四的聽證會上要求雙方自行解決流問題。如果雙方無法達協議,法表示將支持SEC,強迫馬斯克就購買Twitter(現名X公司)票一事作證。

SEC表示,馬斯克在10月拒絕出庭作證,并拒絕在之后的合作中商討另一個日期。該機構正在調查有關馬斯克在2022年收購Twitter之前購買Twitter票的信息,以及他對自己投資的聲明。去年,SEC曾致信馬斯克,要求他提供有關延遲披持有Twitter份的信息,但馬斯克在一周后才報告此事。

據法庭文件,SEC在2022年4月開始調查,至今已收到數千份文件,其中包括馬斯克提供的數百份文件。SEC表示,馬斯克曾于2022年7月兩次出庭作證。文件顯示,馬斯克在反對再次作證時提到了他之前兩次接調查的經歷以及SEC的“擾”。

馬斯克一直以來都敢于挑戰政府監管機構的權威。他曾在去年11月敗訴,未能阻止聯邦貿易委員會繼續監督X公司對用戶私人數據的理。在這起案件中,他也聲稱到了擾。而在12月7日,馬斯克要求國最高法院考慮廢除他與SEC達的協議,即事先對他在社上發布的有關特斯拉公司的帖子進行篩查。自從2018年馬斯克在Twitter上發布他已“獲得資金”將特斯拉私有化的消息以來,他一直與監管機構進行斗爭。

這起案件的名稱為“證券易委員會訴馬斯克案”,案號為23-mc-80253,由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舊金山)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