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節奏的都市生活中,很多人選擇飼養寵來放松緒。溫順可的小貓咪為了許多人的首選,而網購寵因其便捷高效的特點,也為一些人的選擇。然而,網購雖然能夠看到寵的照片和信息,卻無法親自,對于像小貓咪這樣的“活”來說,很容易出現糾紛。

最近,喜歡養貓的謝士遇到了一個煩心事。通過微信在大亞灣某寵店選中了兩只心儀的長金漸層母貓,隨后與店主林某訂立了買賣寵貓的合同,并支付了6000元作為定金。兩天后,謝士支付了16000元的尾款,店主還額外贈送了一只起司母貓。謝士非常開心。

然而,這份開心并沒有持續多久。謝士接回貓咪回家的當天,就發現其中兩只貓咪出現流黃鼻涕的癥狀。第二天,癥狀逐漸加重,貓咪們出現眼部分泌過多、無法睜眼、打噴嚏等癥狀。謝據寵店的建議,急帶著寵去了寵醫院檢查。經過檢查發現,三只小貓都有病癥,其中兩只攜帶了病毒。為此,謝士不得不支付了1.3萬余元的治療費用。表示:“貓咪剛接到就生病了,后期治療費用很大,照顧也很辛苦。”

士要求寵店退貓、退款并賠償損失,然而,寵店店主聲稱貓咪付時是健康的,是謝士養育不當導致貓咪生病,如果想要退貓,就要先治好貓再退回去。雙方協商無果之下,謝士將寵店主訴至大亞灣法院,要求解除買賣寵貓的合同并賠償相關費用。

經過法院審理,法院認為本案中,雙方之間有付三只寵貓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作為證據,可以證明這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同時,經過醫院的診斷,寵店售出的寵貓攜帶病毒,存在質量問題。然而,寵店主未能提供涉案寵貓在付前為健康狀態的證明,也未能提供檢疫合格證和接種疫苗證明等相關材料。另外,謝士在收到寵貓的當天就向店主提出了貓的健康問題,及時履行了檢驗并通知出賣人的義務。因此,法院依法支持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并判決店主賠償謝士的檢測費、治療費等費用,并返還購貓款。謝士將三只小貓退還給了寵店。

在此表示,網絡購平臺為人們提供了便利,但在購買寵時,寵人士應盡量選擇正規、有資質、信譽良好的寵店購買,或者通過線下易的方式購買寵,以便更好地了解寵的健康、免疫等況。在易之前,應當依法簽訂買賣合同,明確雙方責任,并保存好相關證據。收到寵后,應第一時間確認寵的健康狀況,最好請專業人士進行全面檢查,以確定其不存在任何疾病或其他潛在問題。如果合法權益到侵害,可以整理好相關材料,及時發起維權,挽回損失。此外,寵店經營者在售賣寵時應牢記,為寵提供必要的健康監測,保證寵的健康,誠信經營,切莫“知病售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