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給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大額易還是線下更安全。南風因為葡萄酒,市民吳先生栽進了“朋友”朱某編織的詐騙圈套,被騙100余萬元。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朱某提起公訴。

2022年12月,吳某被“小紅書上一篇有關葡萄酒的帖子”吸引,隨后,吳某點進主頁,發現該名帖主朱某經常發布葡萄酒品鑒及高端餐廳用餐的信息,吳某認為對方和自己志趣相投,于是私信對方,想和其一起流品鑒葡萄酒的心得。從素不相識到沒見過面就為“朋友”全靠一篇帖子,而隨著二人的接時間增多,吳某對朱某富的葡萄酒知識十分欣賞。此外,通過朱某分喝葡萄酒的照片,吳某認為對方可以經常飲用輒幾千元、上萬元的葡萄酒,經濟實力不俗。吸引注意、拉近關系、構筑信任……接下來就是“俗氣”的套路,“我有渠道”“我有資源”“我有關系”等等以“我有”為開頭的話來推銷遠低于市場價格的葡萄酒產品。

到12月底,朱某主聯系吳某向其推銷葡萄酒,吳某在查詢后發現,朱某提供的價格確實便宜,如果購后再出售,可以獲得較大的利潤,再加上之間相中的“了解”,吳某選擇了相信并進行了付款作。隨后的幾個月中,吳先生陸陸續續從朱某這里購買了許多名貴葡萄酒,微信轉賬貨款達100余萬元。

然而,事的發展往往就是不存在“驚喜”,吳某低價買、高價賣出的盤算最終因朱某的消失而落空。超過約定時間也沒能拿到酒,吳某終于恍然大悟,立即報警。2023年7月26日,朱某被抓獲歸案。經查,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27日,被告人朱某在資金嚴重短缺,資不抵債的況下,虛構從日本酒商低價采購各類名貴葡萄酒的事由,陸續騙取被害人吳先生貨款人民幣107萬余元,后將上述錢款用于消費和歸還外債。

《2023年四川公安為群眾挽回電信網絡詐騙損失3億余元》《去年1至11月全國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39.1萬起》《北京警方2023年打掉590余個電信網絡詐騙、境網絡賭博等新型網絡犯罪團伙窩點》……僅從上述報道中,就可以發現網絡詐騙的泛濫與危害。其中,以“酒”為題的網絡詐騙也真實存在,例如:《“”微信推銷白酒 背后竟然全是套路》《新騙局詐騙500余萬元,這回是以賣酒為幌子的婚友詐騙》《廣水一“酒托 ”團伙網上高價賣酒 13名被告人因詐騙被判刑》等等。需要大家注意到的是,網絡詐騙是利用互聯網采用虛構事實或者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的行為。一個顯著的特點是,空間虛擬化、行為蔽化,而且花樣繁多,行騙手法日新月異,令人防不勝防。

對此,業資深人士給出的建議是,如果消費者有批量購買名酒的需要,一是切記不要有“貪便宜”的心理,天上掉下來的便宜,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二是盡可能在線下找賣酒門店購買,留下購買憑證,即便有“壞事”發生也能立刻找到賣家維權,從而更快更好地維護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