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迅速發展的今天,觀看網絡直播已為人們娛樂消遣的新興方式。然而,因觀眾打賞主播、追求而引發的矛盾糾紛也層出不窮。2023年5月,原告王某通過抖音APP結識了主播小麗(化名),之后多次在小麗的直播間贈送禮并轉賬給小麗。但隨后,王某認為自己與小麗未能建立男朋友關系,要求返還贈送禮的錢款。然而法院認為,直播時觀眾打賞的是平臺,不是主播,主播與用戶在直播互的過程中不直接產生法律關系,因此法院不支持王某的請求。除此之外,關于是否建立關系和贈與的相關法律規定也被提及。因此,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糾紛,用戶在觀看直播時應當理消費,而直播行業的從業者也應當遵守相關規定,共同構建健康和諧的網絡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