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法院網報道,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了一起利用網絡為上游犯罪掩飾、瞞犯罪所得的案件。兩名被告人黃某和楊某伙同其他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形了一個洗錢團伙。他們通過用的網絡件與電信詐騙分子勾連,招募人員提供個人銀行卡,用于取現電詐贓款并購買虛擬貨幣對沖,最終將虛擬貨幣回轉給電信詐騙分子,達到對被害人資金的清洗。該團伙共轉移贓款130萬余元,獲得8%的不法獲利分贓。法院認定,被告人黃某、楊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明知系違法犯罪資金仍采取協助轉移的方式進行掩飾、瞞,構掩飾、瞞犯罪所得罪,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罰金人民幣四萬元。這一案件再次提醒人們警惕網絡犯罪,加強對洗錢行為的打擊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