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上越來越多的人在網絡上進行“掛人”的行為,即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來攻擊、辱或威脅他人。然而,這種行為往往會帶來法律風險。最近的口秀演員楊某的“出軌風波”引發了人們對網絡掛人行為的關注。楊某在長文中曝方的姓名、院系、學校和微信聊天記錄等個人信息,導致方稱對人攻擊、泄個人信息和網暴等行為已經報警。網絡掛人的法律質是不可忽視的。在網絡上掛人會帶來一系列法律風險。雖然有些“掛人”者是出于維權或揭的目的,但也有一些人是為了博取關注,或者是出于惡意進行發泄。這種行為是違背了社會的公正、正義與公平,會對個人私、社會秩序構嚴重威脅,因此會到法律制裁。網絡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在于追求公平正義為目的,促進公眾知而適度、合理使用個人信息。在進行輿論監督時,需要謹慎有據,不可以超過必要限度。如果超過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必要限度,擅自將已獲取的他人信息進行公開,導致他人私被侵害,則屬于違法行為。所以在進行網絡輿論監督時,需要備手段、程度的合法、合理。對于網上言論侵權、網絡掛人的行為,可采取報警、通知網絡服務商刪除侵權言論、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救濟措施。網絡暴力行為將到法律制裁,任何人都不應該以網絡掛人的方式來對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