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又稱網絡欺凌,是指在互聯網上故意或者過度地發布、傳播、轉載、評論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攻擊、誹謗、侮辱、威脅、恐嚇、擾等不法行為,造他人名譽、私、人格等合法權益到損害的現象。網絡暴力已經為當今社會的一大頑疾,嚴重影響了網絡空間的秩序和安全,危害了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侵害了個人的尊嚴和自由。如何有效地預防和應對網絡暴力,保護自己和他人免網絡暴力的傷害呢?本文將通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來分析和解答這個問題。

【案例摘要】劉某州是一名15歲的男孩,因為被拐賣而失去了親生父母,在養父母的照顧下長大。某年初,劉某州通過尋親節目找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并與他們見面。但在見面后不久,劉某州就遭到了親生父母的冷落和拒絕。劉某州在網上公開了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并表示自己對親生父母的失和傷心。這引起了一些網友的同和支持,也引來了一些網友的質疑和攻擊。有些網友認為劉某州是在博取同或者索要財,甚至有些網友惡意造謠劉某州有神病或者取向異常。劉某州因此遭了持續不斷的網絡暴力,并陷了極度的抑郁和絕中。后來,劉某州選擇在三亞跳海自殺,結束了自己短暫而悲慘的一生。

【爭議焦點】爭議點一:劉某州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是否合理?爭議點二:網友對劉某州進行質疑和攻擊是否構網絡暴力?

【律師說法】爭議點一:劉某州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是否合理?據《民法典》規定,“公民有名譽權、榮譽權。止侵害公民的名譽權、榮譽權。”名譽權是指公民有其社會評價不不正當損害的權利。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名譽權的容包括:(一)公民的社會評價不不正當損害的權利;(二)公民對其社會評價進行辯護、澄清、恢復的權利。因此,劉某州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是在行使自己對其社會評價進行辯護、澄清、恢復的權利,是合理的行為,不構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爭議點二:網友對劉某州進行質疑和攻擊是否構網絡暴力?據《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

因此,網友對劉某州進行質疑和攻擊,如果是基于事實和理的討論,是屬于正常的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但是如果是基于惡意和無理的詆毀、謾罵、造謠等行為,就屬于網絡暴力,是違反了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案中劉某州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是一種合理的行為,不構對親生父母的名譽權和榮譽權的侵害。相反,親生父母拐賣、棄、冷落劉某州,才是對劉某州名譽權和榮譽權的嚴重侵害。因此,劉某州有權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追究親生父母的法律責任。

作為網絡使用者,在網絡帶來的便利和樂趣時,也應當遵守網絡道德和法律規范,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文明禮貌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和,不要隨意發布或轉發不實或有害的信息,不要參與或縱容任何形式的網絡暴力。作為網絡暴力的害者,在遭網絡暴力時,應當及時保存證據,并尋求有關部門或機構的幫助和支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安全、文明、和諧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