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思考。陳志顯表示,他對這場家庭的崩潰到無比的打擊和傷害,而且他無法再到作為父親的喜悅。這個案件也引發了對家庭和婚姻的思考,提醒人們在維護家庭關系和信任方面要格外珍惜。
他將起訴妻子及“第三者”的民事糾紛案件開庭審理。他發布的視頻中表達了自己的無奈和心的痛苦。他坦言自己是這場案件的原告,但他覺他自己也在接審判,他說:“大家都說我是最窩囊的男人,我給自己的父母丟臉了。”
陳志顯表示,在庭審結束后,將有重大案公布。雖然他沒有細節,但他提到了希能追究妻子和“第三者”的刑事責任。他承認個人力量微小,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自訴,因此希公安機關能介調查。他的代理律師,他們已經準備了200多頁的證據,并提出了包括神損害賠償、養費退還等十多項訴訟請求。的金額等信息將在庭審后。
不網友對于陳志顯的遭遇表示關注,紛紛發表評論,詢問應該給予多神損害賠償以彌補他所到的傷害。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出軌或生育子通常不涉及刑事犯罪。但如果存在欺詐行為,比如偽造孩子親子關系鑒定文件等,就可能構刑事犯罪。關于養費的返還問題,如果確定孩子們并非陳志顯的親生子,法院很有可能支持返還養費。神損害賠償方面,當事人與他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育有子的行為違反了夫妻之間的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法律規定,并給當事人帶來了神痛苦。因此,配偶屬于有過錯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神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對方索要賠償。盡管金額會因案件而異,據類似案例,神損失費的判決通常在1-5萬元之間。
陳志顯希通過司法途徑追求公正和真相,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盡管他自認力量微小,但他并不放棄尋求正義的努力。這起案件的審理將揭開更多的真相,也給社會帶來了反思和警示。我們應當以同和關懷的態度看待這樣的案件,同時也要反思家庭關系中的信任與責任,從中汲取教訓,保護好我們邊的幸福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