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之事,三思而后行。有一次,親戚我去簽名,本來想著應該沒什麼問題,后來看了下文件,我直接轉頭看他一眼,一聲不吭走了,他都不敢出聲。原來是財務晚上兩點多打電話讓我過去簽字。到了一看,是一大摞工資到賬明細,總金額達84萬。我耍心眼,全程錄音錄像,然后說出門個煙,然后就跑路了。后來才知道,那財務把錢吞了,誰簽那個字,那賬就掉誰頭上了。

我老公那邊的表哥表嫂打電話說開公司法人想用我的名字,我沒同意。他們都有親姐表哥表姐表妹,怎麼會求到我一個外皮角,當時我就沒答應。簽字,務必三思而后行。擔保,死也不要給他人擔保。

去年剛來公司,啥也不懂,有個的主管讓我在電梯年檢報告上簽字,還說沒得啥子,我不簽,還當眾給我臉,幸好當時沒簽。最后,讀者朋友們,你們對此都有哪些看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分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