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融中心日前宣布立了“反家暴聯盟”,旨在為遭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人提供支持和幫助。該聯盟與都市法院“蓉易訴”平臺和“天府市民云”合作,通過在線上傳證據材料,并及時收悉案件的理和審查況,幫助害者申請人安全保護令。

據相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家庭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安全保護令:遭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配偶、父母、子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還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外孫子、公婆、岳父母、兒媳、婿等。此外,有監護、養、扶養、寄養、同居等關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以及婚姻關系終止、解除或者監護關系終止后仍然共同生活的人也可以申請人安全保護令。

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由于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親自申請人安全保護令的況,可以由其近親屬或相關組織、國家機關代為申請。相關組織和國家機構包括害人所在單位、學校、醫療機構、公安機關、婦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等。

申請人安全保護令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申請人必須備遭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形;二是需提供明確的被申請人的姓名、地址或單位;三是需要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安全保護令案件的管轄權歸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申請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請人安全保護令時,不需要支付任何訴訟費用,也不需要提供擔保。

家庭暴力是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每個人都有責任制止家暴。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地說“不”,積極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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