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第六屆兩岸信托法治學研討會在上海財經大學功舉辦,該研討會由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和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主辦,得到了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的協辦。本次研討會邀請了來自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全國法律界學者、金融信托行業從業者、仲裁員、律師等一百余位嘉賓,共同圍繞信托領域的前沿問題展開了深流。

在信托法制的發展前沿研討會上,中國文化大學副校長王志誠教授介紹了新加坡和中國香港地區信托法制的沿革、修正及業務特,并對各自信托業的設立和管制模式進行了比較。王志誠教授認為,如果未來建立兩岸信托資產管理市場,建議放寬進信托業的準門檻或管制限制。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托委員會委員蔡概以“信托制度在資產管理活中的應用”為題,強調資產隔離是資產由他人打理的核心要素,并認為信托是資產隔離的最好法律工;蔡概還論述了資產隔離對于慈善和家庭財富傳承等方面的重要,并介紹了信托在國的應用,提出了完善信托財產登記、信托稅收和信托財產非易過戶等配套制度的建議。

來自香港大學法學院的兩位教授以《信托在香港:歷史應用和現實實踐》為題進行了講解。其中,何錦璇教授通過家族信托、家族信托、離岸家族信托和特殊需要信托的例子介紹了香港特區的信托制度,并指出香港可以通過法院發揮信托監督輔助機制。李穎芝教授則舉例介紹了企業信托、慈善信托等,強調信托已廣泛應用于各種財富管理業務中,未來還需關注現代信托離岸信托創新的合法問題。

此外,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畢經緯以“論澳門法對信托法制之引——以信托法與民法典之銜接適用為視角”為題,詳細討論了澳門信托立法需要考慮信托制度與澳門法理及現行法規定的銜接,并提出了信托法律規范的發展方向。臺灣銘傳大學法律系講師陳佳圣則以“臺灣預售屋買賣履約擔保不產開發信托及續建機制之探討:以預售屋買賣承購戶之權益為中心”為題,探討了不產開發信托的定義、基本架構以及續建機制等問題。

此外,還有專家從資產管理與實踐、信托的資產管理與實踐、家庭與慈善信托的發展與實踐等方面進行了探討和發言。整個研討會為與會嘉賓提供了一個深流和學研討的平臺,為信托領域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