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蘇省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拍賣了一名刑事案件的案犯所持有的手機號碼18611999999。經過了2893次的競價,最終一位姓肖的自然人以26145892元的價格功拍下該手機號碼。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這位肖姓競得者并未按照法院公告的要求在7個自然日繳納余款,并在被聯系時明確表示后悔并聲稱自己拍錯了。

據相關規定,如果司法網拍后買人悔拍,所繳納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而本次拍賣的保證金僅有20元。然而,還有一條更為嚴格的規定,如果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所造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將由原買人承擔。這意味著如果這個號碼再次被拍賣,價格如果低于26145892元,肖姓競得者需要承擔所有的損失和費用。

此外,法院在拍賣前已經做出了重要提示:本次拍賣為刑事置資產,請謹慎出價。對于在司法網拍中惡意抬價、擾司法拍賣秩序的買人,人民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拘留,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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