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名男子在工廠連續上了23天班后猝死,我才意識到窮人的命連工傷都不算數。這位男子名何某,因為他沒有死在工作場所,人社局不予認定為工傷,也沒有任何賠償。事是這樣的,這名男子連續上了23天的班,在去世前,正好是他的午休吃飯時間。他和同事一起步行去食堂的路上,卻在走了不遠的地方突然倒地不起了。雖然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但是無法挽救他的生命,醫生第一時間確認了他是過勞猝死。男子的哥哥得知此事后,找到了公司,希他們給出解釋,但是公司卻將這個問題推給了保險公司。然而,要想通過保險獲得賠償,必須得到當地的人社局認定為工傷。可是,人社局以男子沒有死在工作場所為由,不予認定為工傷。這讓男子的家屬到憤怒和悲憤。令人諷刺的是,要想得到人社局的工傷認定,就必須在工作崗位上去世,即使是離開工作區域去吃飯、上廁所時突然死亡,也不會被認定為工傷。有位網友評論說,這明顯是打工人的錯,他們不懂得工傷條例,即使在去食堂吃飯時不適,也應該爬回工位上再死。可見,連猝死都需要一定的技巧。之前也看到過類似的案例,有位打工人在醫院堅持了3到4天后去世,按照工傷條例的標準,超過48小時后就不能認定為工亡。所以,在工傷條例面前,人世故、道德倫理也顯得無關要。家屬希得到的只是一點賠償,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無緣無故地離世,卻沒有任何賠償,甚至連所謂的人道主義關懷都沒有,難道底層人民的命就不值錢嗎?原來,窮人的命真的一點也不值錢。男子連續上班23天,最后猝死,人社局卻以男子未在工作場所猝死為由,一錢都不賠償,家屬含淚三次提出行政復議,卻都以失敗告終,理由只有一個,沒有死在工作場所。即使已經去世,至也應該出于人道主義關懷,給予家庭一點幫助。我還記得以前上學時的一件事,一位剛剛高考完的學生晚上和同學們釋放力,狂歡一番,結果第二天早上就去世了,而且是在學校外面。家屬對此表示不滿,找到學校,甚至在學校門口拉橫幅,要求學校出孩子,學校也很為難,但最終還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給予了一些賠償。雖然這件事與學校沒有直接關系,但學校還是進行了賠償,因為那是別人的孩子啊。這讓我想起了另一件事,2023年1月11日,王思聰和一名路人發生爭執,最終打了對方一掌,并與對方達和解,賠償了200多萬元。這讓很多人到驚訝,居然有這種好事?王思聰快來打我!一掌竟然能賠償200萬,而我們這些辛勤勞的人,連續上班20多天,最后卻一錢賠償都沒有,只能默默承苦痛。而我們這起事件的當事人,已經明確是過勞猝死,卻因為沒有死在工作場所,無法得到任何賠償。與王思聰的那個掌相比,簡直天差地別,即使認定為工傷或者工亡,賠償也只是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在過去的奴隸社會,奴隸主知道如何護自己的奴隸,給予他們一定的休息時間,畢竟奴隸是他們的私有財產。而作為守法的好公民,我們卻像路邊的野草一樣被踐踏。小時候我們家養過一頭老牛,每次讓老牛干活之前都會給它好的食,而且老牛在工作時,基本上在早上涼爽的時候開始,中午高溫時會休息,天黑了就不會再干活了。而我們呢?工作量遠遠超過老牛,卻得不到比牲口更好的對待。作為我們人民的公仆,人社局不應該在事發后第一時間關心這個不幸的勞者的家庭是否有困難,想辦法提供幫助解決問題嗎?相反,他們的第一反應是不予認定為工傷,生怕自己沾染上這個責任。我們的命是我們自己的,作為打工人,無論如何都要量力而行,累了就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