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需求可以分為質需求和神需求兩個層次。然而,很多人仍然停留在滿足質需求的第一層,無法邁向更高層次的神富足。窮人和富人在某種程度上是相同的,除了父母之外,其他人都不關心你。只是窮人因為缺乏資源而相互競爭,而富人則因為資源過剩而考慮合作共贏。這是一個社會問題,人的本實際上與貧富無關,只是在資源和思維方式的差異上有所表現。

窮人并不快樂,而富人也不一定快樂。想象一下從小生活在貧困環境中的況,父母總是向你抱怨家里沒錢,要省著用紙巾、書本、服,穿著別人給的也無所謂。只要能吃飽就行了,其他的奢都被一句“沒錢”打發了。當然,這樣的生活不會讓人快樂。

窮人的父母往往會把自己的辛苦強加給孩子,他們會說他們自己有多辛苦,要孩子節約花錢,以至于現在孩子花一點錢都會疚。有些東西只能憋在心里,否則就會被認為不孝順。父母給予了你生命和養育,但有些東西是一輩子都無法改變的,從小到大養格也是如此。

窮人家的孩子只要花錢稍微多一些,就會到非常自責,似乎從來沒有為自己活過。他們還要承來自父母虛榮心的力,而父母往往并不是很努力,卻覺得自己過得很好。他們不知道一切都依賴于孩子,將力全部轉嫁給了孩子。

原生家庭的貧窮背景使得父母缺乏文化和見識,他們對社會持憤世嫉俗的態度,固步自封。他們不去斗,卻對有錢人進行諷刺。這種思想觀念也會傳給子,使他們難以擺貧困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