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講述了江蘇一個年輕人李的故事。由于家人的催促,他決定租一個朋友回家過年,但意外地引發了一個意想不到的故事。犯罪地點在江蘇,主人公李某,過著平凡的生活,每年回家過年都了他的難題。李的故事始于江蘇的一個小村莊。他常年在外工作,每年回家過年都覺得辛苦。在一次偶然的聚會上,他朋友的一個笑話醒了他。租個朋友回家過年也是應付的辦法。這個想法讓李想到了一個新的可能。他朋友的話又讓他興起來,說他公司有很多未婚同事。這個消息點燃了他的希。李的朋友為他承擔了找朋友的任務,這也了他希的最后一線。劉娜娜是兼職友之一。每年臨近過年,都會在社平臺上發布租友的相關信息。有兩次假裝朋友的經歷。從現在到過年,從正月初二到初十,都能拿到報酬。你家給我的歲錢就是報酬。如果你不照顧自己的車費和年貨,你可以指定我的年齡、格、大學和專業、工作、婚姻狀況和家庭員。因此,為了避免爭議,劉娜娜的收費標準是,只要客戶的親戚或父母給紅包,價格在500元到800元之間,就作為自己的報酬,不需要單獨支付其他費用。額外的金額,會返還給對方!除了父母,客戶有時還需要假裝朋友見朋友,所以在大多數況下,報酬是朋友的禮,通常在100元到600元之間。 從法律上講,這被稱為欺詐。從道德上講,我不尊重我的祖先,欺騙我的長輩!!!男方父母有的給1萬不等。有的也會一萬。我單,可以租半個月,現在到初八前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