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26日審理的投資者訴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天津)科技份有限公司等12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以調解方式審結。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代表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得2.8億余元全額賠償。這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訴訟和解的第一案。據悉,2023年4月,澤達易盛公司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容,在披的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被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罰決定。4月28日,12名投資者將澤達易盛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相關中介機構等起訴至上海金融法院,請求判令澤達易盛公司賠償投資者差額損失、傭金及印花稅損失,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7月21日,中小投服部分證券投資者特別授權,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請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上海金融法院決定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全原告投資者損失金額總額為人民幣2.8億余元。上海金融法院決定組織各方開展調解,促進糾紛實質化解。12月5日,經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調解,中小投服代表全原告投資者與12名被告共同簽署調解協議草案,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制作民事調解書的申請。據調解協議,各責任主將按照第三方損失核定的賠償金額2.8億余元進行全額賠付,其中,澤達易盛公司、實控人林某、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某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澤達易盛公司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證券發行的中介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據悉,該案中由投保機構代表的實際參與調解的投資者占全適格原告投資者的比例高達99.6%。單個投資者最高獲賠500余萬元,人均獲賠3.8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