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健房的私教協議出現了糾紛。吳某在該健房報名了私教課,并簽訂了私教協議。然而,上了兩節課后,他的私教教練卻離職了。健房在未征求吳某的意見下,為其更換了新的教練。但吳某覺得更換后的教練并不專業,也沒有為其安排訓練計劃,遂要求解除協議并退還剩余的課程費用,卻遭到了某健房的拒絕。某健房表示私教協議中約定,他們有權為消費者更換私教,所以不同意解約和退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私教協議中雖保留了更換私教的權利,但應當向消費者說明正當理由。如果消費者認為更換后的教練服務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并提供了相應的證據,則可以要求解除協議并退還相應費用。最終依法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私教協議,某健房退還吳某相應費用。
法提醒消費者選擇購買私教課程往往是基于對教練的信賴,且私教一般會據消費者自的狀況定制專屬的運方案,雙方存在默契,強調信任基礎。在接健服務時,消費者一般與健房簽訂合同,而非私教本人,故消費者應注意在合同中明確自己指定的教練,維護自的合法權益。